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將開展電子招標投標試點工作。各部委根據職責分工,對試點單位和電子 招標投標平臺建設運營活動進行監督。試點結束后,經驗收合格且取得典型創新成果和經驗的,將轉為 創新示范點。 近日,國家發改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、交通運輸部、水利部、商務部聯合印發《關于扎實開展國家電子招標投標試點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通知要求在招投標領域探 索實行“互聯網+監管”模式,深入貫徹實施《電子招標投標辦法》,不斷提高電子招標投標的廣度和深 度,促進招標投標市場健康可持續發展。
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,將通過開展電子招標投標試點工作,建立起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、 公共服務平臺和行政監督平臺,架構形成全國互聯互通的電子招標投標系統網絡,建立健全招標投標市 場信息公開共享服務體系,實現招標投標行業轉型升級和市場規范化發展。 按照《通知》部署要求,電子招標投標試點分為政府綜合試點和交易平臺試點。其中,政府綜合試 點根據各地區落實電子招標投標制度情況、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建設運營基礎以及部門和地區推薦和申報 情況分批開展。目前,在總結深圳市、昆明市先行先試經驗基礎上,試點范圍將擴大到浙江省、福建省 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甘肅省、廣州市、宜賓市。 《通知》強調,各試點單位要按照《電子招標投標辦法》等有關規定和本通知要求,制定詳細工作方案 ,明確工作機構、工作任務和時間進度要求,認真組織實施,并注重及時總結試點經驗,爭取形成一批 電子招標投標創新成果。